致:尊敬的客户
关于增值税税率调整,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增值
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要求,由原来的17%改为16%,自2018年5月1日
起我司开票税率统一为16%,请在4月27日确认对账开票,可在本月开具发票。若
由于贵单位原因未对4月之前的发货对账开票而造成的税费损失由贵单位自行承担,
税率调整属于国家统一政策,不作为议价依据。
感谢您的支持!
深圳市祥为测控技术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2日
深圳祥为致力于中高端水浸传感器和温湿度传感器的开发集成与销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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